发布者:liubodong 2015-01-0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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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我在苏家屯辽宁食用菌开发公司田静华处于2012年7月交1300元他们说一年内可以拿到菌类资格证书 ,办不到退款,已经快3年,,问过多次就说等等 ,现在电话都不接了 ,我该怎么办 ,请律师帮帮我,那边经办人电话;15040185198,真心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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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完全属实,请问是否能抗诉成功,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陈某某,男,1963年5月生,汉族,住歙县富曷镇凤凰村5组。
被申诉人:李某某,女,1969年12月生,汉族,住歙县富曷镇凤凰村1组。
上诉人不服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2008)歙民—初字第888号民事判决书,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黄中法民—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诉讼。
申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2008)歙民—初字第888号民事判决书,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黄中法民—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申诉人的全部请求。
2.被申诉人...
发布者:莫艾是陈晨 2009-08-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我怎么做能让我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一起买了一个房子,但房子写他的名字,我们还没有结婚,父母怕我吃亏,想让我把钱拿回来,我想问一下,我怎么做能让我的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发布者:LY8134039 2010-07-14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拆迁期房拿房前,卖家要求涨价,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几个月前和卖方签订的合同,他家把120平米的期房卖给我们,当时我们付了一大半的购房款,后来他家说急等钱用,在还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我们把余款全部给了卖家,结果过了几个月,他家又说当时卖的价格太低了,现在要涨价5万,我不想再给额外的钱,他家就说不卖了,还说这个房子是他家唯一的房子,法律会对公民唯一的住房保护的,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徐健康 2010-09-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拆迁期房拿房前,卖家要求涨价,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几个月前和卖方签订的合同,他家把120平米的期房卖给我们,当时我们付了一大半的购房款,后来他家说急等钱用,在还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我们把余款全部给了卖家,结果过了几个月,他家又说当时卖的价格太低了,现在要涨价5万,我不想再给额外的钱,他家就说不卖了,还说这个房子是他家唯一的房子,法律会对公民唯一的住房保护的,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徐健康 2010-09-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老公有外遇要求离婚,冷静下来之后要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可以咨询一下吗?我是四川省天全县的,我老公是河北的,我们是异地婚姻,在我们这里的矿上经介绍认识的。前段时间因为一些小事吵架了,我老公突然提出了离婚的要求,之后就全部向我坦白了,说自己有了小三。因为事情太突然,当时在电话里说的时候我几乎是气晕了,所以根本没有想到要取证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仅有一条他发给我对不起的短信,还有最近在网上有一些聊天记录,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现在冷静下来了,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了,我们认识到现在4年...
发布者:sdy1512 2011-04-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公司无辜辞退我有哪些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护
我是从2011年2月18号来现在公司上班,一直按公司规定做事,到2011年5月27号,接到公司老总助理通知,说公司要对我辞退,并口头通知我28号不用上班,我当时不同意公司要求,我当时要求公司给我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并赔偿我相关的辞退违约补偿,但是公司不同意,我与28号继续同公司协商,但是协商不一直,公司同意我请假两天,结果第三天我去上班的时候,公司告知我,但是主管已经离职,公司对我的决定是没有改变。而我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天天去公司打考情上班。我自从进公司以...
发布者:chenshigao 2011-05-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企业要求搬迁我们能得到合法权益吗
我们是红星电子总公司(原宜宾七九九厂)的职工,企业在2010年被长虹公司接管,改为红星电子总公司,我们认为1、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就给职工身份置换金,但企业回答是工龄延续继续上班就不存在性质的变化。2、公司面临搬迁政策上对继续留用和不愿上班的有什么具体规定?
发布者:Qcu434 2012-04-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公司要求签订合同补充条款,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和公司的长期合同已经签订,可是最近来了一个新的部门经理,自己制定了一系列合同补充条款,并且在开头处明确标明“本制度为XXX公司员工劳动(劳务)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和原有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条款中有很多过失的界定,有一条“未准时出席各类会议、培训”,我们公司是属于排班制的,就是说每天都有人上班,有人休息。也就是说会议时间肯定是有人休息的,有这条规定的话,是否意味着,当天休息的人也必须出席会议,不出席的话,可算作处罚理由;或...
发布者:tyouyitu 2012-08-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希望能得到相关法律指点,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沈阳市皇姑区在编在职小学教师,因2校合并,本校承担了另一兄弟学校支援教师任务,现单位领导派我去工作,我和领导提出了离家太远,可适当考虑家近的老师,但是领导不同意,指派我去,到了新单位,实地上班确实感到距离太远,继续和所在单位领导协商,没有商量余地,现已闹僵,新单位领导已经与所在单位领导沟通,现在所在单位领导电话通知我,你休息要有连续假条,如果间断,算你矿工。但是领导没有提及我该回原校报到和再安排工作事宜,因此,我一直在家没有上班,请问,...
发布者:839903033 2013-09-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