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去年10月份我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个38岁的离婚男人,处了一段时间,我们就同居了,后来他假期结束要出去工作。因为我们都是二婚,他出去工作要两三个月才回来,加上他妈妈刚刚去世不久,我们久没有领证。他给我买了个钻戒,买了辆电动车,相当于两人关系订下来,后来临走之前还首付买了个房子,贷款买的,房子他主动要求写的我的名字,贷款也是我的名字。 后来他出去工作了,我一直一个人住在她家,一直等到今年的3月17日他才回来,(他的工作是上2个月休息2个月的)这次的工作时间差不多有100天。回来第二天,他就发短信给我要和我分手。我非常莫名其妙,回去一看,他已经将当时购房的协议全部藏起来,他要求分手并且要求我还他房款,要求我退房。我问他分手原因,他说他对不起我,说他心里还爱着他前妻。我不同意分手,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做了什么,他一回来就要分手,我很伤心就一直没有同意。 我还一直住在他家,我要他给我个说法,他也一直没有。 到了4月20号,他夜里回家来,把我插在电瓶车的一把钥匙都拿走了,这样我就没有了他家的钥匙,电瓶车也没有钥匙,他耍起了无赖,我一个女人,没有办法,我起身离开了他家。我遇到了这样的一个男人,我有些怕,因为他上无父母,家里就他一个人,我只好选择离开。 到现在他也不让我进他家拿我的衣物和生活用品。一直要求我把房款给他,把钻戒还他。而且还说要告我。 律师,请问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当初房子是他主动买的,是他要写我的名字的,而且是贷款买的,银行的贷款现在每个月是我自己在还。他现在要我把房子的首付款还给他,否则就去法院告我,请问我该给他吗?我该怎么办、
发布者:Apple-ding 2011-06-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