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早亡,父亲独立一人养育我跟我姐两个。几年前父亲再婚,继母跟我们生活在一起。结婚后,继母对老房进行了扩建。后来我姐结婚,我是租房子住在外面的,很少回家。
继母有一子一女,在于我父亲结婚前均已结婚生子,同时继母有一个老母,很多的兄弟姐妹。
继母结婚前,据说2个子女给了继母2万,以后就不给钱了。继母的女儿逢年过节会过来我家吃饭,经常会把自己的儿子托管在我家。该女儿逢年过节给过继母一点东西,私下给不给钱不知,就算给肯定也不多。继母的儿子从来不来我家,见都没见过。钱,我爸是没有经手的,因为我爸钱也都是继母在管理。
近两年我父亲身体不太好,去年又生病后,继母私下(没有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办理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入了父亲的户口本。
继母的老母本来是一直单独一人住的,有继母和继母的兄弟姐妹们共同抚养。但是,从几个月前开始经常来我家住。
我想请问,
1.继母的二个子女,算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嘛?什么情况下,会形成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个“主要”如何界定呢?
2.继母的老母,在这种情况下,算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嘛?
3.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只有我、我姐、继母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4.我家的老房在这种情况下,到底算是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还是算是我母亲和父亲的共同财产?还是说以房产证上为准?作为我可以分到多少比例呢?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追问下
我家是在农村的,本身有两间两层的楼房、一间腾空的阁楼、一个小房,这些房间都是通的,连接在一起的。后来,继母来了后,把阁楼改成了两层的楼房,也就是扩建了。
实际继母本身跟前夫之间也有房产在,目前处于出租状态,也在附近村里的。当时嫁过来时,也没明确说明到底如何,但是房租方面,是继母自己在收取的。
那么请问,
1.我家的房子,是所有的房屋都变成了我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还是只有扩建的那部分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
2.如果进行分配,针对共同财产那部分来说,是不是我只能得到1/6 ?
3.继母跟前夫的房子,是属于我父亲跟继母的共同财产?还是属于继母的私有财产呢?
发布者:youyou98! 2011-08-1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