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将房子租给一对夫妇居住。合约今年4月份签署的。因为我家是一楼,他们提出要养狗,我同意的。在合约上也注明可以养狗,但因为狗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皆有房客自己承担。
现在我们准备提前解除合约,收回房子,但房客坚决不同意,死赖着不走。
提前收房有几点原因,第一是我们打算将房子卖了,在3个月前就已经通知房客,并希望他们能协助看房。但现在他拒绝任何人看房,不能看房我就不能卖房;第二是他住进房子后,逐渐的将原有房子中客厅堆满货物,客厅几乎无法走人,这有着很大的火灾安全隐患。第三就是他说养狗,可没想到他养了两条狗,且因为监管不力,狗的粪便都在小区的游乐区内,周围邻居和物业也多次提出不满,甚至找过110。我们也和房客多次特别嘱咐,但情况仍没有得到改善。
现在我们想提前解除合约,合同中写明,如果我们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是租金的一倍。
现在我有几点疑问想请教:
1.他是否有权利阻止看房?
2.他堆放货物算改变房屋用途么?
3.周围邻居和物业的不满是否能算影响周围邻居而让他搬?
4.违约金提出是租金的一倍,不知是月租金还是什么租金,并没有明确写明。
很感谢你的帮助,房客现在让我起诉他,我遇到这种人我该怎么办才最有效?
----------------------------------------问题补充:--------------------------------------------------
房子的合约是3年的,所以等是肯定不行的。
我现在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让他搬家,也同意付一个月的违约金给他,他还不同意,我真对这种无赖有点没办法。
他的情况算他违约吗?
发布者:cbwy 2011-11-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