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4日我在中介公司与卖方三方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签合同之前我特别强调房子要求是70年产权的普通商品住宅,卖方和中介一口咬定肯定是70年的产权。接下来几天我们通过电话约定在2016年9月12日上午11点到银行进行买卖双方同时到场进行面签。我在2016年9月10日担心卖家以有事为由来不了,特意跟中介进行了时间确认(注:卖方从签了居间合同后就不接我的电话,没办法)。2016年9月12日上午9点我和家人一起去所买小区看了下环境和房子后就立即赶往银行准备面签,但等我们到达银行后中介突然通知我们说卖方有事来不了,让我们先办手续,卖方再补充,我们觉得有风险不同意这么做,在等待的时候让中介给我看房产证和公证书,这时我的哥哥发现了房屋产权只有40年的一个事实,并询问我。我立马跟中介进行对质,他们立马把房产证收起来,然后不给我们看了,并擅自离开了。此时随行的朋友通过百度也查到了卖方的信息,原来卖方是另外一个中介公司。我们发现自己原来受骗了,从一开始就一直催促我签合同,缴纳定金,隐瞒房产事实,并作出虚假承诺。2016年下午我们一直在中介公司等待解决问题,不断要求卖家出面,当面对质,但卖家依然不出现,而中介公司隔一会就来一个人给我们灌输70年和40年产权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的歪理,我现在要求他们找到房东,并对70年产权这件事情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是确定不是70年的,这个房子我当初怎么也不会去看,也不会去买,现在我只想他们退还定金和中介费,至于赔偿金(按成交价的10%)我不知道能不能要求,恳请律师帮我做做分析,我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采用什么步骤合理合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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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他们赔偿的话。我该采用什么步骤
发布者:园丁 2016-09-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