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59846052 2016-09-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相关问题推荐: 合同已拍照但拍照原因文本不全
合同已拍照但拍照原因文本不全
和陕西的一个房地产经纪人公司签署600到1000套的服装定制合同,因当场只是签字没盖章我就回到广东了,合同等他们盖章拍照给我再邮寄给我。期间因为货期紧没有等着他们打定金就开始安排开发生产了,期间两天通过微信催打定金都说马上打,还说合同已经给我邮寄了。昨天突然说违约不做了,合同到现在还没有邮寄到我这里。现在合同已拍照但拍照原因文本不全,有盖章有签字,想问这份合同有效吗?
相关问题
:首付付了,合同鉴了,在按揭贷款时回我的户口原因银行不通过,能否退房
:首付付了,合同鉴了,在按揭贷款时回我的户口原因银行不通过,能否退房,假如能我算不算违约能否要回全首付款。谢谢!
发布者:ask20160920ufu 2016-09-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本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收取了买方十万元定金,现因个人原因不想再履行合同
本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收取了买方十万元定金,现因个人原因不想再履行合同,出售这套房屋,认可赔偿买方双倍定金二十万,中介费一万八千元,在此基础上,买方要求额外赔偿一万八千元,原因是买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2%的中介费,请问我们该赔偿吗?如果不赔偿这额外的一万八千元,买方起诉,法院会判赔偿更多吗?会不会强制要求执行合同
发布者:ask20160920mhq 2016-09-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我在房屋中介准备租房子,还没签合同,先交定金,现在我因种种原因,不想租了,中介不给退定金
我在房屋中介准备租房子,还没签合同,先交定金,现在我因种种原因,不想租了,中介不给退定金。我应该怎么办
发布者:ask201609208s5 2016-09-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你好,房子签了买卖合同,并规定了过户时间,但是现在因为买家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办理过户
你好,房子签了买卖合同,并规定了过户时间,但是现在因为买家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办理过户,要拖延一段时间,我可以取消这份合同吗?是不是算买家违约?
发布者:ask20160101qod 2016-09-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工作两个月,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6个月,工作地点在A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调离到B跟C
工作两个月,合同签的三年。试用期6个月,工作地点在A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调离到B跟C。因为距离较近,我同意了。目前B跟C工作已经完成,又让我去D城,我不愿意去,是否有赔偿? 请问怎么补偿才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发布者:ask20160921ogq 2016-09-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和水电师傅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因为他个人原因造成漏水,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我该怎么去索赔
和水电师傅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因为他个人原因造成漏水,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我该怎么去索赔。有水电师傅施工期间和材料店的签名
发布者:ask201609214u9 2016-09-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公司裁员我要赔偿公司要给我调店,我不接受原因是薪资待遇不同,公司也不给下正规调令和解除合同
公司裁员我要赔偿公司要给我调店,我不接受原因是薪资待遇不同,公司也不给下正规调令和解除合同,还在原来岗位上班可以吗?
发布者:ask20160924aee 2016-09-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因买方自身原因未能足额取得合同约定的拟贷款金额的,本合同终止,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因买方自身原因未能足额取得合同约定的拟贷款金额的,本合同终止,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现在卖方不接受现金补齐差价,只要求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请问卖方的要求合法吗?
发布者:ask201609253hw 2016-09-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我在深圳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的,但是现在住到第五个月,房东因个人原因要毁约,房子不给我续住了
我在深圳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的,但是现在住到第五个月,房东因个人原因要毁约,房子不给我续住了!然后房东让我自己看合同,表示她不会给我任何赔偿,我一看,那个合同上只写了甲乙双方如果单方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如果乙方,就是租客我,如果要违约就要找到甲方认可的租客,不然就要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而对房东这边的违约赔偿则没有提及。想问一下这是合理的么?另外想问一下,退押金拖欠一个月是合理的么?
发布者:ask20160925ljw 2016-09-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在深圳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的,但是现在住到第五个月,房东因个人原因要毁约,房子不给我续住了
我在深圳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的,但是现在住到第五个月,房东因个人原因要毁约,房子不给我续住了!然后房东让我自己看合同,表示她不会给我任何赔偿,我一看,那个合同上只写了甲乙双方如果单方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如果乙方,就是租客我,如果要违约就要找到甲方认可的租客,不然就要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而对房东这边的违约赔偿则没有提及。想问一下这是合理的么?另外想问一下,退押金拖欠一个月是合理的么?
发布者:ask20160925ljw 2016-09-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