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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倪** 性别:男 年龄:25岁 籍贯:江西九江 现住址:江西省九江县* 手机:187708**732 被申请人:江西信尔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倪荣焱 职务:总经理 手机:13807920218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沙城工业园三期沙城路8号 电话:0792-6976991/6976992 传真:0792-6976996 E-mail: service@xrcyy.com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11个月(2011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和 2012年1月、2月、3月、4月)的双倍基本工资,,总计:30400.00元整 2、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11年11月、12月;和2012年1月、2月、3月、4月份的提成,总计:6688.00元整。 3.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月回款2万和4万的底薪奖金,共计:1600.00元整。 4.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2年4月7日至4月19日,下市场时的出差补助等费用, 共计:1512.84元整。 5. 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自2012年4月19日至今停职期间处理与被申请人间的矛盾浪费的时间和精神上损失的经济补偿金1800.00元整。 6.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2年4月份全部工资,共计:1800.00元整. 注:以上五项费用共计:43800.84元整 事实和理由 1. 申请人是2010年12月份正式入职,根据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于2011年3月份下市场开发市场,期间基本工资为1200元/月,但直至2011年7月25日前被申请人一直未于申请人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的月工资为1200元/月,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1月(800元/月)、2月(1200/月)、3月(1200/月)、4月(1200/月)、5月(1200/月)、6月(1200/月)、7月(1200/月)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7个月双倍工资16000.00元,;另被申请人在2011年7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与申请人签订了短期合同,即月薪1800元/月,但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任何相关的书面劳动合同及协议,故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1月(1800/月)、2月(1800/月)、3月(1800/月)、4月(1800/月)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的4个月双倍工资14400.00元整。总计:30400.00元整。 2.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从事的是业务员职务,所得报酬形式为基本工资+提成制度,提成是每个月回款的百分之五的报酬(注:每个月发放都是被申请人提供月回款单,申请人签字后确认,被申请人负“举证倒置责任”提供证据),但被申请人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回款:{20285(11月份)+49533(12月份)+16141(1月份)+6776(2月份)+40178(3月份)+848(4月份)}*0.05的提成没有兑现,导致拖欠至今,共计:6688.00元整。 3.根据被申请人的回款制度,每月回款达2万,底薪由1800元/月,涨到2000元/月,回款4万,底薪涨到2500元/月。申请人在2011年11月回款达2万以上,底薪奖励200元,2011年12月回款达4万以上,底薪奖励700元,2012年3月达4万以上,底薪奖励700元,(注:每个月发放都是被申请人提供月回款单,申请人签字后确认,被申请人负“举证倒置责任”提供证据)故按照被申请人制定的月回款制度奖励,还应支付申请人1600.00元整。 4.申请人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下市场,由于中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客户处理问题上有分歧,故被申请人责令我回公司,并停我职。但申请人在下市场期间,所有费用都是申请人自己垫付,故被申请人应如数给予报销,总计:1512.84元整。 5. 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作满一年以上赔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1800.00元整。 6.申请人在2012年4月19日返回公司,但被申请人无任何书面声明,口头责令停职,但申请人认为是有薪停职,故4月份理应为满勤,可获取4月份所有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总计:1800.00元整。 综上,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认真工作,然而被申请人却无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且违反法律规定未与申请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已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贵院依法裁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九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副本 份;2.物证 份;3.其他 。 请问专家,我这样的仲裁书,合格吗 ?
发布者:hu53770 2012-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