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ZDJ888 2012-05-1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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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使用权问题
我买房时,花1万元买了一个露台,现在有人提出争议:说是公共面积,摊分在房价上,后提出开门口进入露台。我应怎样维权?
相关问题
使用权 产权 户口问题
您好!请问: 1、使用权转产权时,产权上登记名字,(有户口的)无一例外的都有权利登记在产权证上吗?如果其10几年来从未居住过,现已结婚他处有房,也非当前户主的直系亲属关系也需让其登记在证上吗? 2、倘若事实却是是有权登记,请问在这样原则(不让其登记在产权上)下,有何种较为妥当的处理方案? 3、如果其目的就是单纯为了户口动拆迁,最终其名字未登记在产权证上,假设我要出售产权房屋时,是不是还需其签字方可出售?(即使其名字不在产证上)实质是假设我出售房屋实质...
发布者:aTx873 2010-10-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花园面积使用权问题
购房合同图纸上没有标明赠送花园具体尺寸,只是文字描述以现场实物为准。现场花园栅栏内包含了房屋天井,而且购房、接房、办理装修手续时也并未提及天井不可使用。现在装修工程已经开始,物管却又阻拦装修,请问该天井是否也属于使用权。
发布者:cYQ6605 2010-11-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使用权房产过户问题
我父母另有一套使用权房子,因要结婚,现想把此房过户给我。房屋经营公司表示因父母健在,不给过。
第一,没看见相关规定,不清楚。
第二,如果我结婚后(和父母不在一户口下)是否给过。
第三,是否使用赠予程序,如果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做?
第四,这间使用权房屋是否能过户到我名下? 因为是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输入大众房屋公司。那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不能过户呗?对方的意思是父母健在就不能给过。但异方买卖就可过户,父亲给儿子过户就不给过,总感觉有些说不过去。表示...
发布者:wqj8285 2010-11-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祖传菜地使用权问题
你好!
我家有两块分别约70平方的祖传菜地,一直在耕种,这几天因为旁边的一户人家想扩大他家建房的地基,想强行用推土机掩埋我家菜地(菜地地势较低),已经掩埋了三分之一,请问我该如何
争取回这两块菜地的使用权?
发布者:jxhslz 2010-11-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使用权公房分户问题
请问本人有一套15平方左右的使用权公房,(单独一间,没有卫生间,烧菜的地方是和其他人家合用的)
一本户口本,有4个户口,父母和我还有我妻子,想和父母分开为两个户口本是否可以?怎么分户?谢谢!
现父母在外面租房,我和我妻子贷款买了套60平方的产权房,目前这套15平方的房子租给人家使用。
发布者:许斌 2010-11-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军产房的使用权问题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
发布者:gtT6026 2010-11-2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门面使用权问题
我老公家有3个门面,2002年买的时候就没有所有权,只有50年门面经验使用权,在我们当地公证处公证了的。当时买时使用权的合同上就是我老公的名字。2002年至2004年是我公公自己经营的,2004年与别人租赁时都是我老公签的合同(从2007年到现在的合同有保存),但是租金是我公公收的。现在我公公说要把门面使用权给我老公妹妹,我老公不同意,但是我公公身体不太好,有心脏病,老公不想和我公公多争论,麻烦咨询下,这种情况下,他重新分配门面的使用权有效吗? 打错个字,是50年门面...
发布者:yueerbei 2010-12-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露台使用权归属,物管是否有权利限制我使用露台
我家房子在4楼,对着一片大露台(1、2、3楼商业裙楼顶),这片露台现在只有在4楼的6户用户可以从阳台进出,电梯间的窗口也可以爬出去,但是物管已上锁。当时购房时售楼小姐说可以使用,但是未在合同中约定。仅在购房合同的权益归属中有以下条款:小区中不能从公共通道进入的楼宇层面、露台、首层庭院/花园的使用权由相应单位买受人单独享有,但不得影响其他买受人。该楼宇层面、露台、首层庭院/花园不计入产权登记面积。如因维护设施等需要进入乙方(我)的楼宇层面、露台、首层庭...
发布者:lolitaleung 2011-11-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有关商铺上面露台的使用权问题
我打算买一套房,这套房是在三楼,一楼二楼是商铺。问题是这套房子延伸出来的露台的使用权怎么证明只归我个人拥有??
发布者:a浩 2011-12-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二楼露台和墙体的使用权等问题
朋友家住二楼(总高六层),二楼的每户人家有分隔开的能单独使用的长约10米、宽2米的露台(这个露台房产证上无登记、购房合同中无说明)。楼下是三间商铺,楼下第一间的露台因位于3-6楼的阳台下,时有杂物扔下,朋友做了一个遮阳棚;楼下第三间商铺做的广告(未经审批)做到二楼的阳台处并有安全隐患。请问:
1.露台是属于专有的还是共有的,使用权属谁?(如是共有的出现诸如楼下漏了等情况谁有赔偿责任?)
2.一楼能否将广告做到超过与二楼分界线的天花板与地板的中界线...
发布者:杨露3 2012-04-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