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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摔伤,责任谁负?

 03-16 19:30  悬赏 30  发布者:zhayof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安阳 回答:(4)
我内弟与邻居两位嫂嫂开玩笑,两位嫂嫂抬起他,不料抬头的嫂嫂失手,把我内弟摔在地上,颅内出血,送医院抢救,才保住生命,目前已经花去医疗费三万多元,去掉颅骨约有25平方厘米,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预计费用还得四万多元。请问这种情况对方该负多少医疗费,该不该向她们索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律师!我想再问一下:我内弟他个人在这起案件中应负多少责任?她们二人的责任是否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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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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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3月17日 08时05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本人认为,在此案件中,你内弟无责,而两位嫂嫂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复全面、细致、具体,我准备据理力争,用法律武器索要各项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6 19:34
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失等.详细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 704034926.
回复时间: 2010-03-16 19:47
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赔偿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进一步与我们沟通。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0-03-16 19:51
对方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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