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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9月20号租了一间店做餐饮用,交付了两个月押金和500水电定金

广西-梧州 12-17 15:27  悬赏 0  发布者:sunflower 回答:(1)
我于2016年9月20号租了一间店做餐饮用,交付了两个月押金和500水电定金,之后每个月的租金水电费均已按时交付屋主。我方没有违反合同上的如何一条条约。截止2016年12月15日,由于屋主欠别人钱,债主连续已经多次来到我所租用的档口来搞事:贴催债纸,多次喷漆于玻璃门与地板上,造成我的店铺名声极其恶劣,生意难以继续。所以我想叫房东赔偿部分损失以及退还押金。如今经过与房东的协商,房东只愿意退还一半的押金,其它的损失不予赔偿。请问我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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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7 16:54
如不能协商就起诉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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