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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子的卖方,房子已经过户14个工作日,合同约定租户到期过户后3日内交房

北京 12-18 02: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房子的卖方,房子已经过户14个工作日,合同约定租户到期过户后3日内交房,但房贷没放款,合同上没有约定放款时间,只提及买方应在过户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建行的贷款情况说明(这是批贷函吗?)中规定收到他项权证后30个工作日放款,并强调一些自动取消条款,其中含有贷款人书面申请取消贷款,并规定了该说明的有效截止日期。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交房是否有风险?不交房是否算违约?买卖合同能否解除收回房子(甘愿支付违约金)?交房后贷款如没放下来,直至有效期截止,我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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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18 15:12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2-18 09:23
可以起诉终止合同,要求对方违约赔偿,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2-18 09:30
您好,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12-18 18:03
要看买卖合同约定及交易细节情况;
我正在代理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12-23 14:05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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