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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权及效力

 05-19 05:32  悬赏 5  发布者:LcS5017 回答:(4)
男女双方未登记但举行婚礼,并育有一女。后感情不和协商分手。女方户口在A市,男方户口在B市,且常住C市(一年以上)。现女方起诉男方至A地法院要求子女抚养费。1、请问A市是否有管辖权?能否立案?2、如果A市立案,A市法院是否可以进行缺席判决?3、如果A是没有管辖权且立案,有什么驳斥方法?4、对于A市的裁决,是否有法律效力,可否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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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9 07:20
1、没有管辖权;可以立案;2、如果经合法传唤男方不到庭可缺席判决;3、可以在提出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4、如果不上诉有法律效力,不能不理会。
回复时间: 2012-05-19 08:06
应在男方经常居住地C市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19 08:48
1、没有管辖权;可以立案;
2、如果经合法传唤男方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3、可以在提出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4、如果不上诉有法律效力,不能不理会。
回复时间: 2012-05-21 13:25
没有管辖权;可以立案;
2、如果经合法传唤男方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3、可以在提出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4、如果不上诉有法律效力,不能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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