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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部门非正常手段征收土地

新疆-阿克苏 12-18 21:43  悬赏 0  发布者:74265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父母与1999年自己种植梨园,并与政府部门签订3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如今梨树已经很大,正是盛产期,可是如今城市规划,我们家的园子又正好在规划范围,政府想要收回土地,我们没有意见,只是要求的得到合理的赔偿,可是政府非但没有给出合理的赔偿,反而一次又一次的恐吓和威胁我的父亲,并与今年的11月强行拆除房屋,12月又将我父亲告上了法庭,并通知与2017年1月10日开庭。
我的父母一生的心血都在这个院子上,由于父母双亲常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母亲已与2012年累病去世,现如今父亲的身体也大不如从前。
对于政府的这一系列行为,我个人觉得非常的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对于现在的情况,我希望能够得到好心律师的指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9 11:14
您好!
严重不合法,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辩护,依法维权。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2-19 10:16
得依法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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