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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间房屋买卖多年,后补协议,有房产证,无收据

重庆-南川 12-18 22:51  悬赏 0  发布者:dec195…… 给我留言  回答:(0)
如题,A(男)与C(女)在婚姻中,2000年,口头出售了名下房产给B(男),BC为姐弟关系,因为亲属,付款为现金,没有收据,未定协议,资金当时均为亲戚(A方)过手。
出售时4间烟房,B改修为住房,房产证只有两间。
后2010年,A与C离婚,补签了转让协议,协议日期写的2010年。
现A方不承认有出售,也否认有收取费用,声称要起诉

疑问:
1.一旦起诉,B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2.B为农户,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
3.2000年经手费用的人,均为A方或C方亲属,是否能成为证人?
4.A方背负有经济案件,已判刑,现为监外执行,是否可认为信用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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