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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的股权到底有什么用?

北京-海淀区 05-20 10:52  悬赏 15  发布者:eeco 给我留言  回答:(8)
公司是股份公司、属于集体所有制,成立没几年,也没怎么赚钱,但是想留住仅有的员工,说赠予5个点的股权给我,然后已经工商登记了,还没有签协议,我想知道,这个对于我有什么权益?公司亏损的话我需要有连带责任吗?实在不懂。请哪位麻烦帮我解答一下疑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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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20 11:09
您好
1 你是股东,你有权利分红;
2 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
3 详情来电咨询。
追问:

那我能离职吗?如果离职的话应该怎么处理这个股权呢,谢谢

回答:

您好,可以,具体看合同约定,详情来电咨询。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20 13:04
可以分红,没有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5-20 10:59
已经进行登记,你成为股东的,可以根据股权分红,但作为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也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追问:

具体是怎么承担这个责任呢?我没有出资的。

回答:

就用你的股份承担还款义务

追问:

分红具体是怎么分?起码公司得盈利吧?

回答:

分红按照股权比例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分配,是否盈利才分红要看章程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5-20 11:16
股东权利,既然赠予,没有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5-20 11:18
你不会有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5-20 12:24
公司亏损不需要你承担连带责任,只是按照你的股份比例承担责任
追问:


那我能离职吗?如果离职的话应该怎么处理这个股权呢,谢谢

回答:

转让你的股份,并办理工商局变更手续,你可以离职.

回复时间: 2012-05-20 15:06
你有权利分红,没有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5-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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