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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离婚案件

广东-东莞 05-20 18:56  悬赏 0  发布者:ws1986……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丈夫是四川的,我是北京的,分居两年多了,如果我想向法院起诉的话,是在北京还是在四川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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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0 18:59
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回复时间: 2012-05-21 08:49
一般是原告所在地或者婚姻注册地。
我的补充: 2012-05-21 08:49
被告。。。。
回复时间: 2012-05-21 15:21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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