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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结婚一年半了,感情不和,分居半年了,想走诉讼渠道达到离婚

甘肃-武威 12-21 21:0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结婚一年半了,感情不和,分居半年了,想走诉讼渠道达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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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1 21:14
你好   可起诉   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常住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不成可起诉离婚,需要诉状两份,结婚证,身份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12-21 21:30
你好,对方什么意见呢?如果不同意第一次不判
回复时间: 2016-12-21 21:31
你好   可起诉   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常住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不成可起诉离婚,需要诉状两份,结婚证,身份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12-21 22:44
你好,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果你打算离婚,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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