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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浙江-金华 05-21 08:15  悬赏 0  发布者:MFZXFL…… 给我留言  回答:(10)
以下2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以男方父亲名义购买的集资房作为婚房,婚后满5年过户给男方名下,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吗?
(2)婚后男方单位的集资房,落户男方名下,但购房款是男方父亲垫付的,没有任何借款协议,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该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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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1 13:10
男方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21 16:01
1、未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
2、属于共同财产,但债务为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2-05-21 19:08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19:36
第一套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08:22
均属于个人财产
追问:

满5年后是以交易形式过户的,并不是捐赠,这样也属于个人财产吗?女儿随女方生活,如果这样的话,母女就没有住处了,如果起诉到法院,依据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法院会怎么判呢?

回答:

如无证据证明交易的对价为婚前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11:41
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13:46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13:57
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21 16:00
1、不是;
2、是的!
回复时间: 2012-05-22 16:59
若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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