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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入住也没改造的室内水管总阀门爆裂造成溢水浸透楼下地板天花板,责任在谁?

河南-洛阳 05-21 13:25  悬赏 0  发布者:ZHT200……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去年买的房(5楼),今年初在开发商提供的水管原构造的后方连了个水龙头,将就着把地砖铺了,之后关闭阀门和龙头再也没去过房屋。就在前两天的晚上9点钟左右,3楼住户跑来说屋顶漏水了,看看是不是5楼漏水下渗了。3楼、4楼(已装修)是一家,4楼没住人,跑去一看,4楼木地板上一层水,再看顶上哗哗下雨般流水,确是我家漏水。打开室门检查总阀门和龙头,总阀门几近裂掉,室内深深一层水地漏都流不及。
    由于阀门(购房时的原装)爆裂,造成溢水,下渗至4楼,甚至3楼楼顶。该楼盘属于城中村改造,销售方是镇政府,于是找政府负责人说事,人家说派人看看落实下情况,仔细查明后人家说是总阀门质量不好爆裂造成。接下来,政府负责人让我们先走,说需要和建筑方协调后再说。过了两天,联系政府负责人,人家说:“建筑方的理由是作为住户,你们铺了地砖,总阀门你们用过了,不用不是一直也没事吗,所以你们也有责任。”我很苦恼,现在人家3楼户主一直找我说事,要求包赔损失,我该怎么做?
    这件事,销售方政府和建筑商该有几成责任?责任能全在我吗?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此事?请指点迷津。越快越好,谢谢,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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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1 14:11
完全由政府承担。
找领导。
追问:

你好,首先谢谢你的指点。而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政府方和建筑方沟通此事后对我们解释说:“建筑方说房屋内安装的总阀门,你们在铺砖时向后加长水管并接了龙头,已使用过,你们也有责任。”我想这是推卸责任或打算往后推脱了事,当初我们是交钱给政府方买的房,现在协调不了如打官司的话只能告政府方吗?

回答:

谁卖房谁承担责任。
正常使用你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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