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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借款如何分配?孩子归谁扶养

宁夏-银川 05-22 12:25  悬赏 0  发布者:商馨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丈夫因生活理念,金钱观念不同,感情破裂。我和他现在共同经营着一家店面,此店是我们婚后共同借款投资的,其中有我父母的借款,有借条的,现还没有还清.此店现在盈利状态。现在我们没有住房,有一辆小型面包车,还有一个不到2岁的儿子,儿子一直由我父母待,我是大专毕业,丈夫中专学历,他的父母在农村,生活条件不好,都是我们在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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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2 20:50
店的投资及收入为共同财产;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5-22 12:45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22 12:48
你好,如果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是平均分割,就你的案件是店面盈利部分及经营权与面包车及其他共同财产;就借款而言,借款属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可用共同财产偿还;2周岁以下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2-05-22 14:53
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5-22 15:32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店面、车辆均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房子,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财产需要提供证据,如果你提供不了财产证据,你将面临败诉
你可以争取儿子的抚养权。
如不明白,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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