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改承担多少赔偿
黑龙江-鹤岗 12-25 16:36 悬赏 0 发布者:cctv6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一名小学体育教师,2016年12月22日有一节体育课我在办公室没能及时出去,学生在学校冰场玩耍时一名同学把另一名同学推到把这名同学的前门牙磕掉了一块,学生家长找到学校,校长对我说我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学校不赔偿一分钱,请问校长这样说有依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25 16:39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25 16:39
你好,现提供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并结合你的情况判断。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 56290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25 16:3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25 16:41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25 16:43
你好,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生、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他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医生导致刚生下来的小孩意外死亡,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要求赔偿 2个回答0
- 张律师你好,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我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得赔偿死者家 3个回答0
- 请问,员工在公司上班时突然中风,这算工伤吗,公司该承担多少责仼和 1个回答0
- 请问,员工在公司上班时突然中风,公司该承担多少责仼和费用赔偿 1个回答0
- 一起吃饭后有人酒驾出事故死亡的 一起吃饭的承担多少赔偿 4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陈军)(2024-05-06)·民事诉讼咨询
- (章泽龙)(2024-04-25)·熟人之间,用微信发信息或者用短信发信息,什么样的程度或者情况算是骚扰?
- (章泽龙)(2024-04-20)·开放式小区住户自己停车要出钱办理出入证是否合理合法?
- (徐荣康)(2024-04-11)·设计图纸被其他人仿作
- (李波)(2024-04-08)·投诉与建议
- (李保忠)(2024-03-30)·抗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