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12-26 13:24  悬赏 0  发布者:dh5487……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3)
我父母于2013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由于一些原因,我们三个人还居住在一起。我和母亲住在房子的南屋,我父亲自己住在北屋。最近我买了房子,和母亲准备搬离目前的住处。法院出具的调解书里有这么几句话我没有完全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调解书里写到: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双方均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暂不予处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二、个人衣物归个人所有;
我的问题如下:
1、此调解书是否可以当做离婚证使用?
2、调解书中写到:双方均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暂不予处理,这个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共同居住的房屋还是日常生活所购买的物品及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的存款?
3、个人衣物归个人所有。这句话是指离婚后个人所买的东西还是指个人居住的屋内物品?
4、我个人还有一些物品,是否算作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5、如果我们要搬家,我父亲阻拦搬家,这个事情该如何处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辽宁-沈阳]
  • 隋新律师
  • 电话:13998889052
  • 364601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5时16分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6 14:04
共同财产 是指的全部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12-26 14:28
你好,,调解书就是离婚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山西太原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5
天津 河西区
人气:86673
山西 太原
人气:49943
辽宁 大连
人气:11316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6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