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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准生证应在那里办

广西-南宁 05-23 16:56  悬赏 0  发布者:zc1987 给我留言  回答:(3)
男方户口是集体户,在桂林;女方户口在崇左,农业户口;请问在哪里办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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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3 17:03
由纳入计生管理的地方办理
追问:

可以详细点吗?不懂耶。。。现在我们两个都在南宁工作,我的户口在桂林只是以前去桂林读书的时候迁过去的,毕业的时候没转回来。。

回答:

正常由你们的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管理,在那里办理准生手续

回复时间: 2012-05-23 17:21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追问:

现在问题在于,女方计生办的人叫我去男方那边办理,不知道这合不合理?

回答:

广西计生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分娩前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及收养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回复时间: 2012-05-23 20:16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在分娩前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及收养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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