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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企业倒闭补偿金怎么核算

安徽 05-24 11:00  悬赏 10  发布者:小哈小孩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09年6月进入现在所在的公司,合同是从10年才签订的,现在合同到期日为2013年1月,但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现在要关门,蚌埠店关门我们没办法再去找老板要补偿金,但是他在合肥有总公司存在,请问蚌埠公司追讨不成,可以向合肥有关部门申请赔偿事宜吗
问题补充:
我的各种保险公司是在2011年5月才给我购买的,请问之前没有购买的公司能给补交吗,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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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4 13:26
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社保,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再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回复时间: 2012-05-24 22:08
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是否追究总公司责任需要根据情况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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