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郝廷玉  李保忠  吴亮  刘哲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村政府不予新生儿落户口

辽宁-沈阳 05-24 11:07  悬赏 5  发布者:huigun……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的户口在东陵区汪家镇汪南村,2012年4月产下一男婴,5月中旬已办好出生证及落户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欲将户口落于母亲处,该地派出所称除了相应证件外,还需提供村政府的落户介绍信,并且当天就可以落上户口,可是村政府却不给开介绍信(目前村政府正在统计动迁相关人数),据说从2011年起该村就只允许此地户口的男方子女落入户口,而户口地的女方子女不允许落户!说是实在想落户,就再等一个月(该村动迁统计截止5月末),我认为这并不合理,据我所知,国家允许新生儿任意选择父亲或母亲一方落户,但是村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4 11:51
应当落户。
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辽宁沈阳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28724
浙江 杭州
人气:101989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10641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2447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12
辽宁 沈阳
人气:11465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