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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未按规定缴社保

 03-20 16:41  悬赏 15  发布者:linxin……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2)
各位律师:好!
    我在成都一家公司上班,有工资、社保方面的问题向各位律师咨询:
    1.我们的工资在今年开始分2次发放在不同的工资卡(一次在月初--建行卡,二次在月末--工行卡),公司未发文公告说明原因,也不签工资条,具体每个月的收入及扣款我们都不知道;
    2.公司在缴纳社保时,未按照要求的缴费基数来缴费,根据成都市规定,“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25038)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以实际工资收入计算”,我的工资收入在60%-300%之间,但公司实际是以“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即1235“来缴纳的。
    请问:
    1.员工的工资,公司以两次发放,是否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如果是,具体是什么利益?员工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公司不签工资条,如果维权,我们收集资料困难,若以银行发送到手机上的转入通知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3.公司未按要求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此要求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组织了一次培训,费用约1.5W,培训完后要求签5年劳动合同,事先未告知)或要求公司按规定补缴社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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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21日 07时32分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0 16:56
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msk20059@sina.com\QQ 70403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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