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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

江苏-扬州 05-25 08:33  悬赏 0  发布者:唐小可 给我留言  回答:(2)
1988年提出建房申请表,表上有房子的平方,包括房屋外墙多少米是我家的,有政府盖章等。但因为留给邻居走路,一直没有提这是我家的,事隔多年好多人也都认为这是本有的路,是村里划分的路,但是现在有人看可能要拆迁想霸占这条路作为自己家的地方,想请问一下在法律上我可以不允许他人霸占吗?这条路还算是我家的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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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5 09:30
强占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05-28 09:41
你好,应该以宅基地证登记的四至范围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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