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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合理吗?

重庆 05-25 13:21  悬赏 0  发布者:wdx@.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2010年3月到一家公司上班,几个月后才签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来公司又以要修改部分内容为由收回合同,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合同。既不知合同修改成啥内容,也不知合同还是否有效?2011年职工又多次要求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理。一直到2012年5月下旬,公司才提出通过竞聘上岗后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次我未竞聘上被淘汰离岗,公司另外调配岗位我不适合,决定放弃在公司工作。请问:我要求公司按相关法规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支付超时加班费和国家法定假期未休息加班费、劳动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工资的请求合理吗?盼解答。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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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5 13:23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5-25 13:30
可以主张你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2-05-25 15:31
可以向公司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5-25 16:25
合理,关键是你需要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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