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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对方轻微伤害。我在场但并未动手。但也被告上法庭赔偿

黑龙江-哈尔滨 05-29 17:01  悬赏 40  发布者:liangy……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场打他的人很多。他受的是轻微伤,要2万多医药费和一万精神损失费。当时我并未动手 我在法庭上需要什么证据 能证明我不需要赔偿?口供上我也说我未动手。为什么还能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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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9 17:05
要根据双方提供证据情况确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5-29 17:19
若是共同危险行为你需要寻找证据证明你没有实施殴打。

因为你的叙述不详细,没有叙名事情的经过,很难给你意见,但是若除了你的证言之外,还有证据可以证明你没有参与其中,则你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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