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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和他是在2007年结婚,但因为女方年纪小当时没领结婚证

黑龙江-双鸭山 01-04 04: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想请问,我和他是在2007年结婚,但因为女方年纪小当时没领结婚证,在2010年的时候也没有领结婚证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孩子9岁,孩子归女方,女方可以得到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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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04 06:17
你好,同居期间财产可以主张平分,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04 08:14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回复时间: 2017-01-04 07:17
你好,同居期间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7-01-04 08:29
你好,同居不是夫妻关系没有共同财产,谁的东西是谁的不需要分割。彩礼应当返还男方。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回复时间: 2017-01-04 09:21
你好,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条总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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