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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家2011年拆迁,分给我家270平方平价的面积

上海-金山区 01-04 10: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李律师您好!我家2011年拆迁,分给我家270平方平价的面积,另外分给每户60平方市场价的面积,2014年因为房源不够,每户分1套,2016年底才全部拿到,其中按市场价的钱是按2016年的吗?是政府拖这么才时间,现在房价涨那么多,为什么让我们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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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4 11:16
您好!
应当按照市价。
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履行签订 的拆迁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7-01-04 10:32
按动迁协议约定
追问:

动迁协议没有写明安置时间,地点,价格,只是口头承诺,后来每户1套分完后有剩余,有人在平价面积没用完的情况下,先把价60个市场

追问:

有人在没用完平价的面积的情况下,先用市场价把60平方面积先用掉,为什么我们买第一套房的时候不可以,现在我们要求市场价用在第一套房可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1-04 10:32
合理的话应该按照原来的价格,建议友好协商
回复时间: 2017-01-04 10:33
应当按当地价格支付。
回复时间: 2017-01-04 10:41
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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