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关于农村小学用地权属等相关问题

 05-27 12:52  悬赏 20  发布者:小蒙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崇左 回答:(20)
律师你好:
我村是一个异地安置点,经过原南宁地区扶贫办移民搬迁而成立,小学学校与村民住房同于2000年完成建设,原学校后面有一个山岭划给学校使用,由于现在小学没有学生等原因已经倒闭解散,现有的教学楼,宿舍楼,活动场地及相关用地等等。
请问,村委会有没有管理和处分权?或具体权属是哪个单位部门?谢谢!
问题补充:
我现在找到一份文件,《村委会与小学公用地确权书》。甲方村委会,乙方小学,该确权书标明地界清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宁地区扶贫办执一份。
请问你:像这样的情况,学校解散了,按理说是不可能再办小学了,对于学校的用地以后是属于哪个单位、部门有处分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程才律师
  • 电话:15853131112
  • 36809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30日 23时49分
您好:你们因系移民而组建成立的新村居,故情况较为特殊也较为复杂,需要具体找相关部门等才能最终确定产权归属及管理使用权是谁的问题。移民搬迁安置是政府行为,你们原居住地政府与现被安置地方的政府部门间要签订协议的。你们在搬迁前,两地政府部门就已对土地权属或者土地使用及管理、户籍、就业等等问题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清楚的,并通过协议约定,接收你们的政府会要求其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保证移民安置任务的完成及关系的实施、理顺等,那么这时该地方政府会有一整体方案并组织各部门实施。因涉及问题太多,无法在此很详尽地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所以你们现在所在地的政府的整体方案是了解各方面情况的主要依据。
  就土地权属问题而言,因土地有国有性质也有集体所有性质,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有国家所有的、村集体所有的等。你们现居住地政府在其整体方案中就此土地的权属将作出统一安排,并且要求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地籍登记并发放有关权属证书,这是正常情况,但不排除至今仍未发放权属证书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你村现已持有所有权证书,则你村委就是享有该土地的产权并有管理和处分;如果没有持有权属证书,则这时就需要到当地国土部门具体了解查询,凭国土部门的地籍登记为准确定到底应归谁所有,据此决定该学校的相关用地你村委是否享有所有权;但是有可能出现对该块土地的所有权产生争议的情况,比如村与村间因该土地的所有权产生争议,这时就需要你当地的镇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作出认定后确定所有权。所以在你村未持有土地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需要首先要国土部门具体查询了解一下才行。当然如果现在移民搬迁部门还存在的话,也可向向该部门了解一下情况,再据此采取相应的措施。
  另外,需注意的是,享有土地所有权也并不一定就享有实际的土地管理权或者使用权或者处分权,比如如果该学校的相关用地所有权原为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的土地是可以由村集体、学校等主体使用的,那么这时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管理权就可能分离,据案情称系划给学校使用,所以不排除存在这种情况,这时也要看政府的整体方案,国土部门也会有登记的,也需要向国土部门查询确定,当然如果村委会与相关主体方就管理使用权等问题有协议约定则应按协议执行。通常情况下,因系成立的新村居及村委会而融入当地社会将与其他原村委会同等对待,当地政府一般是将此土地划归村集体所有的,那么这时村委既享有所有权也具有管理使用处分权等。
  同时,您的问题还包括现有的教学楼,宿舍楼的管理权等问题,因此属于地上建筑物等,不同于土地的性质。据上述,首先要看整体方案如何规定的,其次,因你们这种移民搬迁性质,带有极大的政府行为及公益性等,通常而言,是由政府出资的或者第三方出资建设的,则归政府或者建设方所有,村委会在行使管理权等应与所有人协商解决,如果村委会当时与所有人方签有协议则应按协议执行。
  总之,因情况复杂,需要调查后才能判断,在此无法具体讲清,只能给予简单而有指导性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补充: 2012-05-30 23:51
对教学楼、宿舍楼等产权归属及管理、处分权归谁的问题,如果村委会未与相关方签有协议且不能确定的话,可先向上级教育局具体问一下,教育局是清楚的。
追问:

我现在找到一份文件,《村委会与小学公用地确权书》。甲方村委会,乙方小学,该确权书标明地界清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宁地区扶贫办执一份。
请问你:像这样的情况,学校解散了,按理说是不可能再办小学了,对于学校的用地以后是属于哪个单位、部门有处分权。

回答:

您好,您没有稍具体介绍其中的内容不好分析啊,既然是确权书,其中对学校的相关用地的权属问题应有约定,建议补充完整才好回答。

追问:

有邮件吗,我发那份确权书给你看一下。

回答:

15853131112@163.com

追问:

收到了吗?

回答:

约定不明,仅凭此确权书还无法确定土地权属,要结合其他材料才能确定。建议再找一找是否有其他文件,如找不到先向镇政府问一下权属问题,也可向土地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及上级政府部门具体查询或者问一下,如还有扶贫办,也可向他们了解一下情况后再做决定。

追问:

好的,我再找找。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先按你的说法去找相关材料,过后有必要再和你联系,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7 12:55
弄清楚原来的用地性质即学校的投资主体,从而确定校舍的产权主体。
我的补充: 2012-05-27 12:57
如果用的土地没有征用手续,产权仍归属村集体,看原来的投资人与村里签订的协议关于校舍产权的约定。
追问:

现在我村委没有相关学校征用手续,以前也没有签过什么约定,不知道学校是否另有与扶贫办自己签的什么手续。

回答:

去县级的土管部门查一下那款地的产权性质,看有没有地籍登记。然后确定校舍的产权。要去查的。

追问:

如果在县级的土管部门查没有地籍登记,我们该找到哪个部门,该什么做?

回答:

和校舍所在地的村委会联系,或周边的村委会,弄清楚土地的所属人或单位。

回复时间: 2012-05-27 13:03
原学校用地如属于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应享有权利。具体管理部门应是教育局、财政局、土地局。
追问:

问题是我们是异地迁入的,不知道原学校用地是否属于村集体土地。

回答:

可以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当时异地迁入的文件

回复时间: 2012-05-27 14:48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归你村使用,应当由你村管理,但是不能改变土地的权属和性质,不得对外转让。
追问:

能否在哪找到那条款是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村管理的吗?

回答:

到土管局复印当时的安置文件,上面土地使用权都应当有记载。

追问:

土管局一定有当时的安置文件吗?

回答:

异地安置怎么会没有政府文件呢,否则怎么会异地安置,一定有文件。可以去查询。只要有文件就会涉及到土地,土管局就会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就会顺理成章。

回复时间: 2012-05-27 15:28
如果是安置点,土地应该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校舍有可能属于教育部门所有,具体要看安置时相关手续.
追问:

如何证明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校舍为什么属于教育部门所有?什么查找安置时相关手续?

回答:

首先到国土部门查询土地使用权状况,然后到建设部门查询当初的规、施工划许可证上的申办单位,如发有房产证,到当地房产局查询房屋权属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5-27 15:32
你好;1、农村小学校的归属一般都是村委,用地的一般都是村集体土地;2、根据法律规定村委有权处理学校和土地使用权;3、如果处理给村委以外的使用,应该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追问:

能否在哪找到那条款是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村委或是村集体土地的吗?

回答:

到你们村的上级政府的乡镇土地管理所或者县市土地局就能够查到的。

回复时间: 2012-05-27 18:02
从异地安置文件入手查清情况,才能确定管理权和处分权。
回复时间: 2012-05-28 08:47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有土地使用证且未到期的,应当以土地证上登记在信息为准来确定使用权人,有合法使用权人的情况下,村委会没有管理和处分的权力。
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或者登记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那么该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有管理权和处分权。
回复时间: 2012-05-28 09:37
原学校用地如属于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应享有权利。具体管理部门应是教育局、财政局、土地局
回复时间: 2012-05-28 10:37
您好,您最好找到当初的安置文件,已经搞清楚村集体与学校之间是否有签订过相关的协议,如果有相关书面文件和协议的,将是很重要的参考。

原则上而言,土地仍然是属于村集体的,在符合一定条件(可能是约定条件或是当年文件条件)的情况下,村集体可以要求收回该部分土地;
但校舍正常来讲应当是建设单位的,村集体不一定能够无偿收回,收回土地的同时,往往可能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如果您找到相关文件或协议了,可以补充向我提问
追问:

我已经找到一份文件了,等明天有时间给你说明一下让你分析。

回答:

好的,等您的消息

追问:

我现在找到一份文件,《村委会与小学公用地确权书》。甲方村委会,乙方小学,该确权书标明地界清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宁地区扶贫办执一份。
请问你:像这样的情况,学校解散了,按理说是不可能再办小学了,对于学校的用地以后是属于哪个单位、部门有处分权。

回答:

该文件对出现现在的情况,怎么处理没有约定呀。
您再打听打听

回复时间: 2012-05-28 11:53
您好!有的。
回复时间: 2012-05-29 07:03
原学校用地如属于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应享有权利。具体管理部门应是教育局、财政局、土地局。
回复时间: 2012-05-29 08:31
村委会没有权利,对于该小学,合法的管理部门是教育局,所有权为乡镇学校
回复时间: 2012-05-29 21:50
如果学校属于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就有管理和处分权。
回复时间: 2012-06-01 00:14
原学校用地如属于村集体土地,村委会应享有权利。具体管理部门应是教育局、财政局、土地局。
回复时间: 2012-06-01 09:09
你好,学校用地一般为划拨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村委会无权收回。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电话联系。
追问:

我的QQ442633758,你的QQ30296206我找不到。请你加我

回复时间: 2012-06-01 19:13
你可以先到移民局查询相关政策和规定,后到国土局查询权属情况,这样可能更容易了解学校的权属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6-03 08:49
学校用地一般为划拨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村委会无权收回。
回复时间: 2012-06-04 17:40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7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
回复时间: 2012-06-07 17:44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该小学的投资主体是村办还是国办(即教育局办),如是村办小学,则村委会完全有权处置相应资产。但你所说的是“原南宁地区扶贫办搬迁而设立”来看,应属政府开办,故对该小学村委会是没有处方和管理权的,建议你们去当地教育局咨询一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广西来宾
山西太原
广东深圳
广东广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74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7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39
浙江 杭州
人气:1218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36
广西 来宾
人气:342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