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陈皓元  牟金海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抽逃资金、虚假注册资金

山东-泰安 05-27 13:33  悬赏 0  发布者:李用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一公司,某人要求投资380万元与我合作,38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并出验资报告,在工商局变更注册,成为公司法人。打入公司账户380万元第二天分两次全部转走(银行对账单得知),经查某人出资380万元是从个人注册公司高息借用的,合作生产3-4个月,某人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200万元,有向个人借款130万元,又把公司生产的流动资金60多万元携款一走了之。导致公司停工停产,追要无果,一年多后向公安局经侦报案,公安局经侦人员说,按虚假注册资金罪处理,但是必须从工商变更注册满两年后才能立案处理,现在某人拿着公司法律手续和公章仍在外以公司名义胡作非为,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给与帮助指点,谢谢。
问题补充:
公安局为什么说等工商变更注册满两年后才能立案处理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7 21:12
你好,首先,去经侦大队以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其次,根据公司股权占有比例情况,申请或起诉撤销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5-27 13:42
起诉变更股东。
举报职务侵占。
回复时间: 2012-05-27 13:54
首先,去经侦大队以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其次,根据公司股权占有比例情况,申请或起诉撤销公司。
回复时间: 2012-05-28 22:05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62
江苏 南京
人气:1500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0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4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