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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离婚房产分割!

重庆-南岸 03-22 14:55  悬赏 20  发布者:tongha……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我婚前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付了首付加手续费7万块,之后我一个人还贷还了三年还了4万。然后我结婚了,贷款还有10万没还,婚后3年都是我自己一个人还了,老婆没有还。离婚的话。财产该怎么分割呢?应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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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2 16:14
原则上,房屋属于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的金额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3-22 16:46
您好,房屋属于您的婚前财产。如果您有证据能证明房贷是您一个人在偿还的话,那么久无需对你老婆进行补偿,否则,法院可能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可能需要对您老婆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3-22 16:48
原则上,房屋属于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的金额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需要,最好当面咨询我们婚姻法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3-22 20:20
一般情况,房子系婚前购买,该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但结婚后用于还贷的那部分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老婆无权要求分给房子,但可以要求分割结婚后用于还贷的那部分钱,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0-03-23 20:02
婚前还贷4万及房产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分割,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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