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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继承问题

 01-05 16:38  悬赏 0  发布者:xiaosh……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2)
A\B\C\D4人,系兄弟姊妹,无父母,其中A先去世,孤单一人,无儿无女,留下现金若干和房屋一处,去世后其余三人协商继承去公证未果时B去世,请问B的子女是否有继承A的遗产的权利,如若做公证,是否需要B的子女同时在场?
问题补充:
没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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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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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年01月05日 18时47分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以上规定法律上称为转继承。本案中,B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在A的遗产未分割前B去世,B的合法继承人具有继承A遗产的权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5 21:35
你好,法律上叫转继承,需要在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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