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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特殊家庭遗产继承问题

重庆 05-28 17:40  悬赏 0  发布者:Ght4560 回答:(2)
家庭情况如下:我是女婿身份,岳父岳母及配偶都已去世,配偶的爷爷奶奶都健在,配偶的3个叔伯也健在。我有一个女儿。问题如下:1、岳父死后,我查到岳父在银行还有存款,但是存款的手续不在我的手中,我怎么能拿到钱?其他亲人有权去拿钱吗?2、岳父岳母的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是我吗?其他人有权分得遗产吗?3、我有对岳祖父岳祖母的赡养义务吗?如果有,那么我又能相应的享受什么权利呢?4、岳父去世的时候收的钱,被叔伯拿走了,我能拿回来吗?怎么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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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8 17:48
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岳父的父母和你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没有办法拿到钱,除非你得到你岳父的父母及你的女儿的授权,没有对岳祖父岳祖母的法定赡养义务,岳父去世的人亲钱是你朋友的部分可以要求叔伯返还。
回复时间: 2012-05-29 20:44
看人岳父母与你妻子去世先后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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