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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各付60%和40%全额购房,婚后是否变成共有财产

浙江 06-05 07:54  悬赏 35  发布者:zhyb75 给我留言  回答:(12)
婚前双方各付60%和40%全额购房,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婚后此套房屋是否变成夫妻共有财产,按照50%平分份额?离婚的话就是平分?
问题补充:
双方约定指的是另起合同吗?要公正吗?还是就房产证上注明百分比的附注即可?如果一方的百分比里面有贷款,而且婚后共同还款,这部分“共同还款”离婚后是否另一方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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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0 09:5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为双方名字,除非有特殊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5-30 13:0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30 17:2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31 21:11
已经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30 09:54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一般离婚的时候平分,双方约定财产分配的除外。若婚前各付份额有证据可以证明,分配财产时可以参照。
回复时间: 2012-05-30 10:00
一般情况是平分,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5-30 10:09
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分。
回复时间: 2012-05-30 12:00
看是否约定了按份共有,没有约定就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5-30 15:22
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就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5-30 15:52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一般离婚的时候平分,双方约定财产分配的除外。若婚前各付份额有证据可以证明,分配财产时可以参照。
回复时间: 2012-06-05 08:00
该房产应当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
你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05 08:36
你提出的问题是非常尖锐的,几点意见如下:
1、你们各占60%和40%的婚前财产,确实都是现金支付的话,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将来如何增值,只要在房产证上既是按份共有,即按照上述比例分割;不注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共同共有,即按照各一半分配。
2、假如有按揭贷款,例如女方的40%为贷款,且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就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视为债权,而非物权,在离婚的财产分割时视为个人的债务,先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从女方的财产中扣除该债务给男方。这样的处理思路有利于女方,也有利于划清物权和债权,更能体现司法的公正。
3、上述情况也会出现另外的情况就是,仅按照房屋的物权归男方所有,女方的贷款作为借贷,原因是整体出资是贷款且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的,这样的话该贷款的偿还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对女方不利。
4、上述的2、3中情况的处理,我认为取决于该出资的贷款比例,只要贷款不超出个人首付的50%的话,应当按照夫妻购房的按份共有,采用第二种处理意见,假如贷款超出个人首付的50%的话,,建议采用第三种处理意见。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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