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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合同期后的店租可以拒交吗?

 05-30 11:34  悬赏 0  发布者:宇海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赣州 回答:(1)
我的朋友在服装市场租了一店面,在2010年合同期满。可我朋友想继租(2011年了),店主却含糊其辞,说等考虑考虑再说。就这样一来二去,店主只想租金,我朋友说店面的事决定下来,租金就给。
  也许是没有给店租的事,店主不高兴,就在同年的11月份低的时候,店主突然说店面可以继续订合同,我朋友高兴的马上就去进服装,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刚进了这么多货,12月初店主就说店面不租了,在10天之内搬开!(我朋友说:---怎么说好可以续订合同的,又不了?并且又在生意最好的春节期,一年的成本与利润就在这一个多月的!这不是成心搞我吗?)。
  没有办法我朋友只好搬开,估算一年下来亏了好几万。闹心的是店主还在继续要店租,我朋友为了平事,说给一半的租金给他,他还是不肯。直到现在他说不给他就告我朋友。
   请问该怎么办?合同期后的店租可以拒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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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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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2时07分
描述得含糊不清,你说的什么11月,12月到底是哪一年?你朋友又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一般情况,不论是否超过合同期,只要继续使用的,租金需要支付到搬出日为止。
追问:

也就是指2011年的11月和12月。
是2011年的12月初10左右搬出的。
请问律师店主这样做,法律上没办法追究吗?
我朋友的损失店主不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谢谢律师!我有点困惑。

回答:

如果11年没签合同,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的房子用一天,就应该支付一天的租金,至于你朋友自己的行为,恐怕难以追究房东的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用心回答----特别是追加问题的回答!
谢谢!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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