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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贷款

湖南-长沙 01-09 14:58  悬赏 0  发布者:jj8490…… 给我留言  回答:(1)
前夫冒用我的身份在平安普惠  一个手机APP上贷了款。2014年3月7号我们已经离婚了。2015年2月他用他的手机  还有我的银行卡号  借了钱,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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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2 08:4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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