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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

 05-30 21:54  悬赏 30  发布者:pretty……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宁 回答:(1)
我是1993年农村出来的大学生,1997年7月本科毕业,有工作。1997年1月村里重新分地,我与父母均得到承包地,承包期限30年。现村里地块被征用,但村委会说当初给的我的那份地要收回,不能得到土地补偿,请问是否合法?请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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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31日 05时39分
按照当时你仍在就学的情况,你是有权分得土地的。但是,你很快就有了工作,户口又不在村里,现在不给补偿也是不违法的。因为土地补偿是补偿给农民的,而你已经不是以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本村农民了。
追问:

非常感谢王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一个问题,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方式的,既然家庭还在,合同就应该有效,30年期限没到,征地补偿应该按合同面积给,是不是这样?期盼您的解答。

回答:

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单位的。征用谁的土地,就应当补偿给谁,是有道理的。

追问:

谢谢王律师,综合上面两个问题,请问王律师,现在,我作为承包者之一的非农户承包者,在合同未到期时,是否能按合同所写面积,得到征地补偿?期盼您的解答,解决我的困惑,谢谢!

回答:

在前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你的权利,但愿你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您耐心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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