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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哪一方.

 05-31 00:28  悬赏 35  发布者:z34814……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7)
孩子现在快4岁了.男女双方都想抚养孩子.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女方已经与别人结婚了。女方父母离异.现在孩子由女方的妈妈带.女方家庭经济也不怎么好.在城市里买了房,每个月还有不少的房贷.而且女方老公可能还不知道她有孩子.请问如果向法院起诉,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男方家里经济比女方好.男方父母都在,有能力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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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0日 21时43分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1 00:33
关于孩子的抚养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人。
除了要考虑经济能力以外,还有考虑孩子成长的环境、受教育等因素。综合你的情况,孩子给你抚养还是很有希望的。
回复时间: 2012-05-31 00:43
你所说的事实如果在法庭上能够被证明的话,法院会把孩子判给男方。
回复时间: 2012-05-31 12:39
看双方争取力度
回复时间: 2012-05-31 12:55
考虑两点:一是小孩的成长环境;二是双方的整体状况。小孩一直是由女人抚养,如果突然改变小孩的生活环境,可能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父母的经济条件,只是一方面,男方如果经济条件好,可以多给些抚养费。初步判断,女方的可能性大。如果孩子还大些,有独立判断能力了,主要是要看小孩的选择。
追问:

小孩3岁以前一直是在男方家.女方今年才开始带.女方以前一直是工作,现在想把孩子送到别的城市去上幼儿园,当然送去别的城市是想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女方没有一个能一直陪着的人.女方家没有男的.还有姐姐,也到了要嫁出去的时间了.都是靠女方跟他妈妈两个打工才能维持生活.而且女方已经结婚.不可能不给他现在的老公生孩子.如果生了孩子怎么办.谁来照顾这个大的.其实很多原因都让我觉得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因为当初跟男方分开的时候男方就要求女方要考虑孩子,不要轻易做出决定.后来等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了后他跟孩子的父亲说他是一时之气.我觉得这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完全没拿孩子的前途和一个单亲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来考虑.其实孩子是无辜的.

回答:

当然,还是要看女方本人,个人建议放弃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2-06-02 09:06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2-06-05 13:26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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