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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10月在鄞州区茵莱斯暖通工程有限公司购置一套特灵中央水空调

浙江-宁波 01-11 15: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于2015年10月在鄞州区茵莱斯暖通工程有限公司购置一套特灵中央水空调。同年12月26日入场。由于装修进度比较慢。2016.12.26安装空调开关并调试。调试过程中厂方人员告知空调水泵冻裂,属于不可抗力,不予免费维修。于是和经销商即茵莱斯暖通公司协商,对方要求业主支付3500元才给予维修处理。对于如何处理也采取晒晾方式。总之不给钱就不处理的态度。在等待一周无果的情况下,打了315热线求助。5天后给予协调结果,业主支付1000元,经销商支付2000元。(不知怎么的维修总费自动调整)并告知如果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序。这个空调从进场安装调试都是由经销商操作的,机子放在设备间内都不曾开机使用,宁波属于南方城市,这几年又是暖冬,这样的情况下机子都会冻坏?试问这个特灵水泵能承受的最低温度是多少?这个机器到了北方该如何使用。况且合同里也备注完工前一切损坏费用都与甲方无关。但是经销商不认账 ,也以冻坏很正常为由给予拒绝维修。接下去的一切装修都将因为此事搁置。我们对于茵莱斯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的服务意识,特灵中央空调的质量都提出来质疑。所以作为业主选择曝光,来警醒所有即将购买空调的消费者。这样的空调谁还敢买,一个冬天都没有使用就有3500元的维修费,何以承担日后的支付。合同的乙方(茵莱斯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不但不履行合约还各方扯皮的态度何以让更多的消费者采信。另外行业内空调安装,保修都是从调试验收后起计算,但是由茵莱斯经销的特灵中央空调从进场起就计算了,那就意味着还没调试验收18个月的保修期就只剩半年了,求助专业人士答疑。请问这种事宜可以立案吗?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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