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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问题

上海-闵行区 05-31 14:10  悬赏 0  发布者:pl_c@1…… 给我留言  回答:(2)
原本有一套属宅基地的房屋现已动迁在异地再建了一套房屋,但是房屋性质由宅基地改变为划拨(即国有土地使用),现想把原户口(动迁前房屋内)迁入现房屋地址,由于夫妻双方现已离婚,男方私自去办理了房产证和户口本(男方是户主,户口本内就他一个人),女方和子女现想把户口迁入新房屋地址内,但是要得男方户主的同意才可以迁入,房产证上也是写了男方的名字(即***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有了法院判决书(该房屋已确权分割好的话),那女方和子女的户口是否可以不要经过男方的同意,可以重新申报相关部门审批,在同一套房屋内立两个户口,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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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1 14:45
可以不经过男方同意,分立户口。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5-31 20:55
可以的,具体到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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