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罗雨晴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没登记,但有户口部,户口部写明是夫妻

黑龙江-鸡西 01-13 16:04  悬赏 25  发布者:aiyang……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城市的女方,2011年和男方生活在一起,没登记,没办婚礼,但有户口,户口写明是夫妻,婚姻状况为空,没写名是未婚,也没写是已婚。我们我有2个孩子,我是鸡西人,男方是青冈县人,我和男方己分开两年,现在想把户口分开,迁回我老家,还需要办离婚手续吗?
问题补充:
并且双方已经僵持,不能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怎么迁回户口,、
我们在一起时,都17岁,分开时是22,都不够结婚年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1
你好,没结婚证不需要离婚
追问:

我户口之前已经迁过去了 ,显示关系为妻子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4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追问:

我户口之前已经迁过去了 ,显示关系为妻子,那户口本怎么迁回,我想要迁回户口,关键是我们双方已经僵持,他不和我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2
你好,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追问:

关键是我们双方已经僵持,他不和我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3
未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追问:

那户口本怎么迁回,我想要迁回户口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7
你好,1、1994年以前双方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也就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岁,双方不是近亲,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构成事实婚姻。
  2、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应依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不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1-13 16:07
你好,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追问:

那我这个怎么办?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我现在要求迁回户口,其他财产都没有纠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69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7
浙江 杭州
人气:283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0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7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4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