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及债务资金追讨

上海 01-15 20:12  悬赏 0  发布者:qqboy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孩子6个月大,但是夫妻性格不合,而且妻子花钱比较大手大脚,基本是每月男方家里来帮女方还信用卡的钱,如何去法院申请离婚,孩子应该归谁,女方只有一套40平米的居住权房(没有房产证),女方收入虽然多,但是每月开销大于收入,女方家庭没有存款(也没有什么可用现金),而且女方工作时间不固定,家里只有一个70岁的母亲(父母从小就离异了),男方有2套产权房,有车,有存款,男方家庭环境也比女方好很多,父母都只有55岁左右,身体健康。还想提问,如果离婚了,男方可否向女方追偿以前帮女方还信用卡的资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3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47
可以要求,如需详情,可致电本律师。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51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1-15 22:14
如果感情确属无法维系,可以做离婚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14
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另外孩子在哺乳期男女不能起诉离婚的。 
难以要求返还帮还的信用卡。
我的补充: 2017-01-15 20:16
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另外孩子在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离婚的。
难以要求返还帮还的信用卡。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15
可以追偿的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15
1、如果感情确属无法维系,可以做离婚处理。

2、若无法协议离婚,则可以诉讼至相应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18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若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7-01-15 20:18
可以起诉离婚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1-16 08:36
1;不满两周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2;如是婚姻存续期间的男方帮助女方还贷,追偿债务有难度。
回复时间: 2017-01-16 10:12
不可以追讨已经还的信用卡账款,但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谈 。
回复时间: 2017-01-16 11:29
孩子才6个月,男方无权提出离婚诉求,需要等孩子满一周岁才可以。另外,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女方有优先抚养权。
女方债务,可以不替其还,还了则无法要回,除非女方出具欠条。
抽空,预约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
回复时间: 2017-01-16 16:56
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上海徐汇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11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825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79
广东 东莞
人气:3861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