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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货险赔偿车主如何处理

广东-广州 01-16 12:29  悬赏 0  发布者:157677……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6.11.29号车主雷世冠驾驶桂AF9631装载31.501吨卷纸行经百色田林县发生侧翻,发生事故后车主雷世冠通过信息部秦源报案保险(此人为投保人)(详见保单)。
其中秦源为货运信息部人员,联系到车主雷世冠承运宜良红星兄弟纸业有限公司纸卷31.501吨,当时有出厂确认单,车主与纸厂签订的运输协议,(详见协议单、出货单)车主雷世冠微信红包信息部秦源300元,其中:200元为信息费,100元为购买货物保险费,(详见有微信红包截图以及电话确认录音)。
因车主雷世冠为月供车,未供完,实际车辆所有人系广西南宁裕川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两方为挂靠关系。
发生意外事故后,车主雷世冠经由信息部秦源报案,关于货物部分产生如下费用(车主已行支付):
1、 吊货费用:2000元(发票已转交秦源)
2、 百色事故地转运至保险人员现场勘查南宁:4200元(无发票)
3、 南宁保险公司委托人勘查后转运回厂昆明:         元(无发票)
此纸拉回厂房后,称不可再生产,需当卖废品处理,卖价为:          元
   2017.1.13号经由厂方告知:
   1、保险公司赔付金额:25000元
   2、货物卖废品价值:          元
   其中货物总价值:              元减去保险赔付额     25000  元,再减去卖废品价值        元,差额:          元将向车主索赔,通过车主进行其后期运输,在运输费用抵消货物的损失费,否则让保险公司与车主走法律途径。
结合上述情况,作为车主有几个问题:
1、保险公司是否具备告车主的权力?
2、关于保单中车主给付100元,信息部秦源有无足额购买货物险,是否有保险公司的发票或收据?
3、 厂方原先货物估值10万元之内,未明确货物实际价值,告知信息部,导致未足额申保险
4、 既然厂房一开始就告知这个纸卷是废品,那为什么不在原地进行售卖,而派遣车主拉回厂方,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5、 废品价值如何确定?
6、 所有损失由车主承担是否合理?信息部收取200元费用是不是无责任?厂方有无权追责
7、 车主是否需要通过走法律途径~案件的索赔的额度,时间的长短和费用怎么样
烦各大神费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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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6 12:40
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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