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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释最新《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安徽-滁州 01-16 16:58  悬赏 0  发布者:154554……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6年10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请问;如果如果该地没有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行否?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拖延履行备案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先同意备案了,该备案是否也合法有效?这个选择关系的复句中“或者”一词前后的两部分可任选一个呢,还是“或者”前后三个机关可任选一个呢?请详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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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6 17:01
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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