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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

 03-25 22:11  悬赏 25  发布者:笨笨的女人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东丽区 回答:(9)
我家宝宝今年5岁,就读于“宝宝秀双语幼儿园”(私营)当天孩子考试,老师着急掐着孩子脖子写题(孩子说的),造成孩子脖子软组织挫伤,明显淤青,部分表皮破损并透着血丝,回家后看到孩子受伤我们又回到幼儿园,幼儿园老师态度并不好(并且没有道歉),轻描淡写说不算伤,不行就带着看病去,后来幼儿园主任来了道歉并陪同我们带孩子看病,但是伤人的老师一直没有出现,更没有说法,请问责任应该找谁,如何赔偿?
问题补充:
今天下午幼儿园负责人来谈事情,才知道所谓的这个幼儿园是“黑园”,并且负责人说所有责任由幼儿园负责,称联系不到伤人的老师,因为当时院里人多并不清楚是哪个老师伤的人,这种情况下,怎么要求赔偿,怎么样赔偿才算合理?只是幼儿园的过错吗?伤人老师就没有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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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天津-南开区]
  • 李律律师
  • 电话:13752704051
  • 2333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26日 15时35分
应该找该园的负责人和伤人老师要求赔偿。具体赔偿,视伤情而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5 12:03
找幼儿园,按实际损失索赔。
回复时间: 2010-03-25 12:14
     如确实有伤,可以起诉幼儿园!
回复时间: 2010-03-25 14:02
起诉幼儿园和老师,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3-25 14:49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3-25 15:18
幼儿园的责任,要求幼儿园赔偿。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3-25 19:01
可以向幼儿园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3-26 11:51
只能要求幼儿园的负责人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3-27 09:04
将老师和幼儿园列为共同被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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