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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现在已经认定为工伤,一审被告要追加第三人,可以吗?5级工伤,急找律师

广东-东莞 06-04 11:13  悬赏 0  发布者:sz-yls……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和A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做事的时候是在B公司的下面包工头处做事受伤,A和B是独立的公司但同一法人,我是就A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并以生效,公司也同意,现在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都过了,我通过诉讼,一审A公司把这个情况说明了,后A公司要把B公司的两个包工头追为第三人,我不同意,法院说他们行使职权。合法吗?
 我想问1.性质是工伤的劳动争议,可不可以追加?
       2.追加后劳动争议的案件性质改变没有?
       3.本案A公司和B公司没有任何法律联系,法院是否可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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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11:33
您好,无论怎么样对方要求追加那是他们的权利。追加后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没有改变,追加反而对你有利,无论A和B公司有无关系,只要他们都与本案有关的就可以追加为第三人。法院可以同意追加。
回复时间: 2012-06-04 12:45
1、可以追加,但不影响你工伤索赔;
2、性质没有改变;
3、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无论如何你都可以根据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获得你应得的赔偿。
如果维权遇到困难,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你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6-04 16:19
1可以追加 2追加后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没有改变 3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详细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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