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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

广东 06-04 18:58  悬赏 0  发布者:立夏未至 给我留言  回答:(2)
一种蘑菇长期被人们食用,餐厅也普遍使用这种蘑菇做菜,但这种蘑菇的亿分之一有毒。某大学生物系研究生甲在乙餐厅打工端盘子时,发现自己端给客人丙的蘑菇可能有毒,但他没有告诉客人丙,也没有告诉餐厅有关人员,仍然将蘑菇送给了丙。丙吃后死亡。
并结合《刑法》总则各条及分则第232或233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理由?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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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19:07
有时间可共同讨论
追问:

不能给我个确切的答案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6-04 19:11
答: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明知可能有毒的情形。
追问:

我也咨询过别的律师,可是他们都说甲是没罪的”无罪,甲没有义务要提醒别人这种危险,可以追究餐厅责任。“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本人觉得甲应该判罪,但是还是有疑惑。求解答,感激不尽。

回答:

答:工作范围内的注意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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